免费法律咨询
    天门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辩护 交通纠纷 交通理赔 事故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天门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天门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乱判吗?
      • 请问试乘试驾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请问救护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由谁承担责任
      • 请问“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 请问开车撞到闯红灯的行人,要不要赔?
      • 请问行人闯红灯遇车祸,责任谁担?
      • 请问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开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谁来承责?
      • 请问在我国交通肇事如何和解?
      • 请问交通肇事罪影响公务员考试吗?
      • 请问农民出了车祸该如何计算其误工费并进行补偿?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纠纷

        请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发布时间:2021-08-03 14:30:36来源:天门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tmjtls)

        网友:请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律师:结合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1条的规定进行分析并联合实际交通管辖权有争议,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和特殊管辖,下面分别作详细介绍:

        级别管辖:

        通常情况下,交通案件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辖;

        未设县级交通管理部门的地方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地域管辖:

        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交通事故,由事故起始点(事故发生时轮胎制动印痕的起点或侧滑印痕的开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在指定管辖之前,首先发现亦或是最先接到报警的部门应当最先救助伤员,进行现场前期勘查,进行处理。

        特殊管辖: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应当吊销注销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对现役军人实施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哪个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时,还可以处理下级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天门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天门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mjtls/index.php?id=2970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mjtls/index.php?id=29700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高速交通中如何对责任进行判定?
      • 请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天门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天门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