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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开庭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5-26 17:25:17来源:天津知名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tjzmmsls)

        请问开庭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开庭延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按现时的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随便延期的,没有理由申请延期更加不会允许。

        二、可以延期审理的条件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延期审理法定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三、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四、其他延期审理情形:

        1.辩护人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为他辩护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2.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A.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

        B.检察院发现漏罪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

        3.公诉人杜被告人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不能当庭举证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

        4.庭审中公诉人为提供新的证据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法庭应当同意。

        5.被告人/辩护人通知讯问人员/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其他证人到庭,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宣布延期审理。

        延期开庭的最长时间按规定一般是六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在向上级法院申请后得到批准再度延期,那么时限可能就不一定了,但一般延期审理不会超过两次。延期开庭是需要理由的,如遇到被告要求更换辩护人,或者发现有新证据要补偿侦查等,那么就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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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知名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天津知名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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