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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05 17:41:33来源:天津贷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tjdkjfls)

        网友:请问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律师:先进行自行调解,自行调解不成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债权人需要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债权人需要收集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提交起诉书、证据等的材料;

        4、法院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人要向法院预先交纳诉讼费用;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在出庭审理案件,法院作出判决后,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6、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在另一方申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到开庭需要多久?

        民间借贷立案后开庭时间要分情况来看:

        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收到传票后15日之后开庭。

        2、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若采用普通程序,需要30天之后开庭。

        3、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可安排开庭。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在作出判决前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诉必须有合格的主体。

        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主体包括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提出反诉的被告,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必须取得全体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一致同意才能达到撤诉的效果。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申请撤诉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除非当事人提出明确、真实的撤诉要求,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撤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若要撤回其提出的诉,应当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对当事人申请撤诉作时间上的要求,一方面是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另一方面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当事人提出的诉就已被法院的裁判所解决,也就无诉可撤。

        4.撤诉必须经法院审查同意。这一条件体现了当事人撤诉权利行使的相对性,即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必要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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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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