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承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 律师信息

      •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的共同房产,这笔债务已经被法院认定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我该怎么办?
      • 丈夫死亡的,妻子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多承担清偿责任吗?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情侣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 请问债务纠纷起诉流程要多久?
      • 请问什么是代位权?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纠纷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发布时间:2021-08-17 11:14:11来源:泰安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tazwcdls)

        网友: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律师: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破产债权人包括哪些?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文章来源: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azwcdls/index.php?id=29296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azwcdls/index.php?id=29296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
      • 破产债权的分配是怎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