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承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 律师信息

      •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的共同房产,这笔债务已经被法院认定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我该怎么办?
      • 丈夫死亡的,妻子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多承担清偿责任吗?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情侣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 请问债务纠纷起诉流程要多久?
      • 请问什么是代位权?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债务追讨

        厦门专业债务纠纷律师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发布时间:2023-05-10 15:09:17来源:泰安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tazwcdls)

        厦门专业债务纠纷律师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一、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只是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二、何谓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其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限,其法律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其事实状态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其法律效果是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的减损。

        三、诉讼时效适用的范围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时效的客体应为:请求权,但又不是一切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制。

        所谓请求权,就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求权又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如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如必要管理费用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如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则主要包括返还财产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无法恢复原状时,又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同样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与请求权相对的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都不存在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综上所述,对于还款的行为诉讼时效是会中断的,在我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就可以中断,但是中断之后时效就需要重新进行计算,当然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他人的侵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文章来源: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tazwcdls/index.php?id=12284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tazwcdls/index.php?id=12284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厦门债务纠纷律师承诺还款是中断诉讼时效吗?
      • 债务纠纷律师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泰安债务承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