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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双方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5 09:23:13来源:泰安诈骗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tazpzls)

        婚后双方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房产的分割根据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否明确有所不同。首先看当事人对出资的性质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依照约定。如果约定该出资是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那么出资就按照约定属于借款。如果没有对出资性质进行约定,但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出资只赠与子女一方,则该出资属于子女一方个人所有,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也属于子女一方所有,此时子女夫妻双方对房产实际是按份共有的关系,离婚时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如果当事人对出资的性质没有约定,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喝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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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泰安诈骗罪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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