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银行合同 银行担保 银行理赔 银行保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想问一下朋友作为反担保人想要取消担保。反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 请问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 如果把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
      • 请问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 请问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请问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 如果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呢?
      • 请问一下抵押权转让如何作为其他债权担保?
      • 请问汽车债权抵押要什么证件?
      • 如果网络贷款还不起的话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担保

        专业债务纠纷律师解答夫妻之间个人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23-06-02 09:28:58来源:沈阳银行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yyhhtls)

        专业债务纠纷律师解答夫妻之间个人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 夫妻之间个人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在离婚时,是需要对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处理的,但属于一方的债务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所以双方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举证处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些债务是属于一方所有的,那么是可以拒绝承担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syyhhtls/index.php?id=25202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syyhhtls/index.php?id=25202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浮动动产能否用于反担保?
      • 在贷款按揭房加名字需要具体什么条件?: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银行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