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三亚市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辩护知识 集资诈骗 办案流程 减刑缓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三亚市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三亚市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想问一下诈骗罪被关在看守所多长时间?
      • 诈骗罪被关在看守所多久
      • 请问被上诉人什么时候提交答辩状?
      • 请问被告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法院?
      • 如果要去派出所做笔录一般做几次?
      • 如果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怎么走?
      • 请问刑事案件怎么上诉?
      • 如果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 请问律师会见拘留人员是否有时间限制?
      • 请问审查起诉阶段时间是多久?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办案流程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08-30 15:54:16来源:三亚市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sysxslss)

        网友: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另外,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审判人员应当承担错误判决的责任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三)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四)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五)其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三亚市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三亚市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ysxslss/index.php?id=2896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ysxslss/index.php?id=2896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追加被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须知: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三亚市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三亚市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