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三亚市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子女血亲 离婚财产 离婚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三亚市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三亚市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遗赠抚养协议是否需要书面的

        发布时间:2023-05-08 11:46:16来源:三亚市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syshylss)

        一、遗赠抚养协议是否需要书面的?

        1、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即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建立的是一种互利、有偿的关系,彼此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2、其次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协议一经签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考虑到遗赠扶养协议所规定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要到遗赠人死亡后才能实现,为了保障遗赠人生前依照协议得到扶养,也为了保障受遗赠人在遗赠人死后获得协议中规定的遗产,所以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二、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三、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1)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口头的遗赠抚养协议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合同都应该以书面形式签订。就包括遗嘱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订立口头遗嘱,那也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的,不同的是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三亚市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三亚市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yshylss/index.php?id=28012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yshylss/index.php?id=28012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何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书
      • 遗赠抚养协议中受遗赠人范围有限制性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三亚市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三亚市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