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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0 15:52:47来源:沈阳买卖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ymmhtls)
网友:合同不能履行算违约行为吗?
律师: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那么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是违约行为吗,哪些情形是合同无法履行,今天握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是违约行为吗?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出卖禁止流通物为其典型。如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标的物被禁止流通,这属于法律不能,违约人可以免责。再如订立合同之后,特定标的物意外灭失,出卖人无法交付,这属于事实不能。嗣后履行事实不能是否构成违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标的物是因不可抗力灭失,出卖人免责。如果承揽人转产,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哪些情形是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握法网小编认为合同无法履行之后,一般合同都是会被解除的,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后是否会构成违约呢?这还要看实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是什么,只能说可能构成违约,但却不是必然的。而此时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时候,往往都是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就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咨询握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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