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交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调解 肇事纠纷 危险驾驶 交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交通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交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请问关于醉驾验血多长时间时效?
      • 请问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请问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请问司机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 请问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会怎样?
      • 请问醉驾检查院传唤必须去吗?
      • 想了解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 请问一下再次醉驾是怎么样处罚的?
      • 对于醉驾血样复检申请需要慎重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

        发布时间:2021-07-22 09:49:10来源:沈阳交通律师(https://www.00086.net/syjtls)

        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

        律师: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影响分别计算。1. 诉讼时效不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当事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只要你一直向侵权人主张权利限制,计算就不会开始。2. 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3.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医疗终止或者伤残之日起不再调解。医疗终止或伤残后的第二天计算。天结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时效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交通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交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yjtls/index.php?id=29992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yjtls/index.php?id=29992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该怎么处理?
      • 请问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交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交通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