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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4-04-09 14:45:01来源:沈阳好的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syhdlhls)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承担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所以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生活是有保障要求的,如果退伍军人夫妻因为感情问题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呢?下面就随握法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3、军人的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二、军人个人特殊财产有哪些

          军人特殊财产确定归属如下:

          1、纯属军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2、明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但必须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部分。

          3、兼有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有: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退役医疗保险金。

          4、既不属于军人一方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优待金、死亡抚恤金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我们知道退伍军人是由特殊财产的,像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复员费、转业费等等,像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之类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平分的。像复员费、转业费之类的,可以根据年份进行部分分割。如果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握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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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好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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