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辩护 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 辩护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村民委员会的干部私分集体财产,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请问无罪辩护的概念和法律基础是什么?
      • 请问做无罪辩护需特别慎重的几种情形是?
      • 请问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 请问律师无罪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 请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请问当前刑事庭审辩护存在哪些误区?
      • 刑事谅解书的钱算民事赔偿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成立犯罪和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5:14来源:汕头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stwzbhls)

        网友:成立犯罪和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

        律师: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概念不同,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量刑不同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

        2、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在相同的罪名下,未遂犯的量刑要较既遂犯的量刑要轻。

        3、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说,只要犯罪构成四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齐备,那么就构成了犯罪既遂。

        4、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综上所述,未遂犯罪比既遂犯罪量刑轻,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造成结果发生构成既遂犯罪,行为人导致犯罪结果以外后果发生的,是结果加重犯,行为人造成结果危险的是危险犯罪。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twzbhls/index.php?id=28837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twzbhls/index.php?id=28837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吗?
      • 根据既定法律犯罪未遂怎么判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无罪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