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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能受理?

        发布时间:2024-10-09 10:55:28来源:汕头集资诈骗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stjzzpbhls)

        请问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能受理?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规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4款规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在行为人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时,才能以犯罪论处。对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划清一罪与数罪。行为人犯本罪时往往兼有以贷谋私,贿赂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因贿赂,数额较大的,同时也构成了受贿罪,应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贷方面犯罪,犯罪主体相同,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在放贷对象方面,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关系人;本罪的对象是非关系人。

        (2)构成犯罪的损失金额不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造成较大损失即构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刑事案件情节最轻的也得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贷款大家都不陌生,只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人,银行才会办理贷款,不符合条件被退回。有些人在银行上班,利用工作便利给他人进行贷款,已经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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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汕头集资诈骗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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