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新保险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3:04来源:汕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thtls)

          网友:保险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新保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律师: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会购买保险,以防范之后生活当中的各种风险,减少相关风险的损失。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签订保险合同。那么,保险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新保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保险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中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以下三点:

          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

          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最新保险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5.其他。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七条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贝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2.部分损失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本保险项下的争议有排它管辖权。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2.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保险的购买是现代人必不可少的,保险合同的订立也是需要细细考量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7869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7869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如何申请失业保险,保险金到哪里领取?
      •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保险人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