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怎么理解书面合同效力?

        发布时间:2025-02-18 17:12:33来源:汕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thtls)

        怎么理解书面合同效力?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第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第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签合同属于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任何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签了合同以后,有效的合同双方都得执行,如果不执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违约方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634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634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怎么起诉?
      •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几种?: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