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3-07 10:07:54来源:汕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thtls)

        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四、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承包合同的类型比较多,比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合同,类似于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承包的工程已经完成并且发包方已验收了的情况下,合同自然就会终止。如果是因为无效被法院判定终止的话,根据无效的原因可能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634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634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什么条件能达到书面合同自动作废?: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