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律师在线咨询领失业金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04 09:06:26来源:汕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thtls)

        律师在线咨询领失业金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一、领失业金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四、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这类失业人员在领取这类失业补助时,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缴纳时间越长的,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我国的失业金发放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劳动者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20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thtls/index.php?id=2720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免费法律咨询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 中秋过节费要不要交个税?: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