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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判缓刑罚金什么时候交?

        发布时间:2023-03-18 20:18:07来源:汕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sthtls)

        一、开庭判缓刑罚金什么时候交?

        先判,然后再交罚金,会给你个期限的,会有法院处理的。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在我国线管的罚金在进行处罚时,还应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相关的犯罪单一的,司法机关可以使用单科法对这类犯罪人员进程处理。不同的案件情况,相关的犯罪人员的罚金处罚方式也各不相同,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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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汕头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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