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婚姻自由 婚姻动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自由

        太仓律师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3-04-19 10:36:12来源:商丘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sqlhjfls)

        太仓律师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承认事实婚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需要由双方来协商处理。

        三、结婚需要符合的条件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事实婚姻代表着双方也是有婚姻的关系,但对于这个关系也只是认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对于在之后国家已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所以,对于适合结婚的公民一定要按法律的规定领结婚证从而办理相应的手续,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qlhjfls/index.php?id=28253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qlhjfls/index.php?id=28253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已婚人与他人有孩子算是重婚罪吗?
      •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商丘离婚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