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石家庄遗产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交通常识 遗产纠纷 遗产捐赠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石家庄遗产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将自家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可以吗?
    •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该物权何时变动?
    • 父母可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太仓律师
    •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常识

      无证驾驶找了大队长就可以不处罚了吗?

      发布时间:2023-01-02 11:38:41来源:石家庄遗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sjzycls)

      一、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于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为确定法院管辖权及选择法律的适用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确合同成立的地点十分重要。

      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三、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二)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三)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四)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律上对合同成立的地点也有很明确的规定,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避免发生合同纠纷以后在法院管辖权的这个问题上发布必要的争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石家庄遗产律师

      文章来源:石家庄遗产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jzycls/index.php?id=2743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jzycls/index.php?id=2743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路上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理?
    •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出来?: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石家庄遗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石家庄遗产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