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刑事拘留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 律师信息

      •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非法占用钱财多少会坐牢?

        发布时间:2022-04-28 15:36:46来源:上海刑事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shxslspm)

        网友:非法占用钱财多少会坐牢?

        律师:非法占有钱财5000元以上的要坐牢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另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网友: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律师: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对于非法占有钱财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法律上规定的侵占罪的犯罪,达到了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处理和判决结果,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文章来源: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hxslspm/index.php?id=27986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hxslspm/index.php?id=27986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假释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 公司合同诈骗100万判几年时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刑事律师排名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