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市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分居关系 离婚财产 婚姻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上海市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怎么取证夫妻名义同居?

        发布时间:2021-07-30 14:42:33来源:上海市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shshyls)

        网友:请问怎么取证夫妻名义同居?

        律师:法医实践生活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实际上是更加困难因为除非一些必要的登记操作将留下书面证据或是简介中明确表示,很难证明如果情况没有记录。因此,双方是否按照民俗婚礼举行,他们是否公开宣布自己或介绍作为丈夫和妻子,处理各种事务的名义夫妻,他们是否有孩子在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宣布户籍,购买住房,等等。

        在向配偶栏提交表格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或银行保留配偶信息(如保险、贷款等)的人,是否填写了婚姻登记以外的其他信息,这一点也值得注意。或者配偶的地方另一方面保留信息填写婚姻以外的人,如租赁合同和其他文件,是否一起生活的人的关系是一个复制的名字,电话,和提交的ID的配偶,是否它是一个配偶以外的第三人。证人证言可以询问邻居、同事、身边的朋友、物业员工等,双方是否共同居住在一起自称是配偶等。

        (2)书面证据;(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上海市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市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shshyls/index.php?id=29876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shshyls/index.php?id=29876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应该怎么样找离婚的证据?
      • 请问二婚房子是个人财产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上海市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上海市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