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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10:31:14来源:泉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qzrsshpcjfls)
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张某在城里开了一家歌舞厅,他用花言巧语哄骗村里的十多个女孩子来歌舞厅工作。张某提供嫖客信息,安排女孩子提供卖淫服务,并且收取嫖资。女孩小王拒绝卖淫,张某对其拳打脚踢,并强行扒掉小王的衣服,迫使其从事卖淫活动。张某的行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组织他人卖淫,是指组织多人实施卖淫行为。强迫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志,迫使他人走淫的行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罪,应当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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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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