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肇事纠纷 车辆纠纷 交通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3 15:28:22来源:泉州车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qzcljfls)

        网友: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一、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

        首先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

        二、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

        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上了“有色眼镜”,在调解时应当要规范的做好调解笔录,并在调解之前将相法法律规定告之,有条件的要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赔偿办法张贴上墙,让当事者明白调解是“公事公办”,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办理的。同时最佳的调解结果既省时又省力,有利于事故双方尽快从交通事故的噩梦中摆脱出来。使双方心平静气进行调解。而诉讼却是漫长而复杂的,是万不得以才采用的方式。

        三、重点要放在履行赔偿义务

        调解过程一定要注意赔偿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履行方式。

        四、换位思考保证双方利益

        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关系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退一步思考一下,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qzcljfls/index.php?id=29306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qzcljfls/index.php?id=29306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主要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泉州车辆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