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自首知识 刑事常识 刑事案例 判决执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能否超出请求的范围?烟台刑事律师
      • 对方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多分财产吗?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判决执行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吗?

        发布时间:2022-01-07 14:56:31来源:黔西南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qxnxsls)

        网友:请问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吗?

        律师:管制的执行机关不是人民法院,而是公安机关。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二、管制的法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对于那些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是造成的社会危害并不严重的,大部分情形下会被判处管制。通常管制的期限为半年以下,若是犯罪行为实施之后触犯了多项刑法,法院会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理,此种情形若是依旧被判处管制,那么刑罚期限一般在三年以下。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qxnxsls/index.php?id=28525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qxnxsls/index.php?id=28525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被执行人财产在第三人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吗?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