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自首知识 刑事常识 刑事案例 判决执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能否超出请求的范围?烟台刑事律师
      • 对方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多分财产吗?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判决执行

        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3-01-03 11:30:39来源:黔西南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qxnxsls)

        一、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有什么不同?

        1、通俗些就是原告不到的,视为撤诉,被告不到的,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内;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容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撤诉的情形:

        1、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

        2、原告经人民法院回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有答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缺席判决的情形: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百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内确容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原告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人民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案件,原告拒不到庭的, 债权人起诉的,人民法院缺席判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qxnxsls/index.php?id=27215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qxnxsls/index.php?id=27215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形式有什么?
      • 公告送达的案件可以改期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