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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3-11-06 08:56:32来源:秦皇岛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qhdfyjfls)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甲村的蒋大姐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赌博的恶习,决定与其离婚。其与丈夫共同育有一女,蒋大姐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但不知道之后以自己的经济实力是否可以养得起女儿。其丈夫在县里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有 3000元工资。蒋大姐找到县里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了如果女儿判给自己,丈夫每个月大概需要给女儿多少抚养费的问题。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 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以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故在本案中,若蒋大姐取得女儿的抚养权,其丈夫应付的抚养费应该为 600~900 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烟家庭编的解(-)》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你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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