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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1-13 14:39:48来源:青岛银行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qdyhhtls)

        一、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二、反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担保条件?

        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自然人须是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认可的其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法人可以是申请贷款企业的主办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只能为个人提供反担保。企业法人可以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反担保。

        三、什么是反担保?

        《担保法》 对债的担保制度作出比较全面的规定,但对担保制度所衍生出来的反担保问题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由于学界对反担保这一担保制度中的特殊问题研讨不足,国外立法中亦乏更详尽的规定可资借鉴,人们对反担保中的诸多问题尚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

        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什么是反担保人,同时也清楚成为反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实践中,为债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比较常见,其实此时反担保人也就是作为担保人的性质存在。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握法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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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青岛银行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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