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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警察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2-24 15:21:36来源:濮阳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pyxsls)

          网友:冒充警察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很多人都会有一个警察梦,对于这份职业的向往很多拥有警察梦的人都从未停止,但有些人扮演警察就不是出于崇拜这么简单了,他们利用普通老百姓害怕的心里来为自己招摇赚骗,近日就有一男子冒充警察骗走15万元,且连他的家人都认为他是警察,演技只高超,让人为之叹服阿,接下来握法网的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冒充警察的处罚标准。

          案件回顾:男子冒充警察骗走15万元

          合肥市民杨某的外甥因为涉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案件办理期间,杨某急需咨询如何办理取保候审、退还受害人损失等事宜。按照规定,此举完全可以请律师合法进行。但法律意识淡薄的杨某想走一条捷径,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在公安系统上班的杨某。去年10月底,两人在瑶海区一家茶楼见面,穿着“警服”的王某让杨某深信不疑,答应支付好处费让王某代办上述事宜。

          此后,王某以油费、请客吃饭、退还受害人损失费等各种名义,从杨某处先后索要了共计15万元。钱款到手后,都被王某挥霍一空。“家属以为王某事情办妥了,也没有请律师,直到庭审后,才知道没有退还受害人一分钱。”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杨某外甥一案已经庭审结束,错过了与受害人协商的机会,没有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或多或少对案件判决有所影响。

          杨某意识到王某是一个骗子,可能是个假警察,怒而向瑶海警方报警。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警一队迅速展开调查,王某的身份很快被戳穿——是个彻头彻尾的假警察。

          冒充警察撞骗怎么处罚?

          在我国冒充警察撞骗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罚如下:

          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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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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