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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羁押后要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吗?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4:01来源:平顶山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pdsxslss)

        网友:羁押后要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吗?

        律师:满足条件可以取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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