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海关商检 毒品犯罪 毒品辩护 走私毒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 律师信息

      •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海事案件中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 毒品辩护要点有哪些?
      • 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如何判定?
      • 贩毒2克举报3人是否会构成立功?
      • 被稽查人在海关稽查的过程中要怎么做?
      • 海关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
      • 海关稽查的结果出来如何处理?
      • 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
      • 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关商检

        特殊商品不能确定净重时报关单应如何填报?

        发布时间:2022-09-01 22:09:24来源:南京运输毒品律师(https://www.00086.net/njysdpls)

        网友:特殊商品不能确定净重时报关单应如何填报?

        律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净重,在报关单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况加以处理:

        (1)有关运输或成效单据上没有净重,而仅注明“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字样的,如卷筒纸张、谷物、饲料等,可将其毛重作为净重填报。

        (2)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扣除内层包装重量,即所谓的“净净重”,而无法知道货物的自然净重的货物,例如罐头食品、酒等,可以“净重”栏填报“净净重”。

        (3)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公定重量(CONDITIONED WEIGHT)而没有净重的,如羊毛条,可在“净重”栏填报公定重量。

        (4)对于可以由成交计量单位换算成重量的货物,在“净重”栏可以按照换算重量填报。

        (5)对于根据以上办法仍然不能确定净重的货物,可以将货物毛重扣除外层包装重量后,作为净重填报或估重填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文章来源: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njysdpls/index.php?id=28779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njysdpls/index.php?id=28779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条件限制吗?
      • 海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什么单位?: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南京运输毒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