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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祖母去世后,她的一处房产一直没有处理,母亲后来也去世了,这处房产有我和父亲的份额吗?太仓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5 13:58:35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njhtgsls)

      外祖母去世后,她的一处房产一直没有处理,母亲后来也去世了,这处房产有我和父亲的份额吗?太仓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与其父亲可以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继承该房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自当事人外祖母过世后,继承开始。但是,因为房屋一直没有处理,所以目前属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这一阶段。当事人母亲于该阶段过世,并未表示过放弃继承当事人外祖母的遗产,所以当事人与其父亲有权继承当事人母亲应当继承的房产份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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