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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7-07 14:17:26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njhtgsls)

      网友:请问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怎么办?

      律师:合同履行中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问题出现纠纷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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