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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5-04 16:26:44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njhtgsls)

      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哪里?

      一、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力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不得不承认,现实中很多人会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交替使用,但这往往是因为当事人不能正确区分这二者,误认为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同一概念。而事实上,他们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二者都属于形成权,也可通过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但总结了一下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之间至少有三点不一样的地方。这可以帮助各位准确的区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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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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