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认定

        意定监护需要办理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2-02-15 10:44:35来源:南京故意伤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njgynjls)

        网友:意定监护需要办理公证吗?

        意定监护可以不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没有将意定监护列为法定公证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33条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网友: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和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在意定监护协议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后是否要进行公证也由双方自由选择,但即便是没有公证书,被确定的监护人,在当事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文章来源: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njgynjls/index.php?id=26309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njgynjls/index.php?id=263092&r=article%2Fdetail
      • 未成年充值游戏怎么追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南京故意伤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