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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发布时间:2022-12-31 16:20:31来源:南昌继承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ncjcfcls)

        一、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住房居住权没有大于产权,居住权和产权之间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特征有哪些?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四、居住权的内容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其实居住权也很好理解的,就像是租了别人的房子,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享有居住权的。如果说居住权大于产权,其表现形式就是,哪怕原产权人把房子的产权转让给其他人了,也不影响到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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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继承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南昌继承房产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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