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 律师信息

      •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法律上关于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3-18 12:15:31来源:茂名最好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mmzhlspm)

        法律上关于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所产生的过错责任来进行责任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因果关系推定成立。

        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二、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有主观过失;

        4、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

        非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医疗事故一旦发生的话,那么后续的一些纠纷是非常的复杂的,因为我们国家本来医患关系就非常的紧张,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必须要根据法律严格的划分医疗事故当中的责任比例,这样的话在赔偿问题的话也比较好确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文章来源: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mmzhlspm/index.php?id=24393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mmzhlspm/index.php?id=24393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法律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 请问员工的病假必须住院才算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茂名最好律师排名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