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子女抚养 家庭纠纷 财产纠纷 继承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太仓律师
      • 婚后我艾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请求支付抚养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现在物价上涨,我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太仓律师
      • 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对方月总收入都包括哪些?
      • 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继承纠纷

        太仓律师死者的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

        发布时间:2023-05-10 15:43:18来源:茂名抚养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mmfyjfls)

        太仓律师死者的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

        一、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①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②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③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2)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在一般情况下,公民须下落不明满四年才有权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须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并满4年后才能提出宣告死亡申请。②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利害关系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利害关系的。③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被宣告人死亡的,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公民死亡,在现实生活中是极其复杂的,有时公民死亡的时间对有关人员利益影响甚大,因而我国的司法解释就某些特殊情形下如何确定公民的死亡时间作出了规定:①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②如果长辈和晚辈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的先后顺序无法确定的,推定先辈先死亡。③如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辈分相同的人,不能确定死亡的时间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

        二、继承效力排列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当几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候,其效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开始继承遗产的时候,要确定究竟按照怎样的方式来继承。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的话则就是遗嘱继承,然后再是遗赠,最后就是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这算是一种兜底的继承方式,通常没有前面三种继承,或者存在遗漏的遗产,那么才会以法定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mmfyjfls/index.php?id=16669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mmfyjfls/index.php?id=16669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分?
      •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茂名抚养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