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婚姻自由 婚姻动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遗产继承

        婚后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09 08:51:46来源:苗栗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mllhjfls)

               婚后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婚后要是夫妻一方突然去世,此时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的人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了。下面握法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抚养子女上学所付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为支付一方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活动产生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于家庭共享的情形;

        6.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协商共同负担的债务,虽然该债务没有带来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以下债务仅属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或者因夫妻一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一方去世后,此时该方拥有的房产份额一般为一半,此时就只能对该房产的一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握法网的在线律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mllhjfls/index.php?id=8448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mllhjfls/index.php?id=8448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什么人可以继承遗产?
      • 关于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苗栗离婚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