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连云港刑事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拘留 刑事法规 办案流程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连云港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连云港刑事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烟台刑事律师
      •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其婚姻关系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什么是猥亵女童的行为? 猥亵女童应当受到何种惩罚?
      • 强奸幼女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重婚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请问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 请问被上诉人什么时候提交答辩状?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拘留

        请问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1-07-23 09:52:51来源:连云港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ygxsls)

        网友:请问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单位中个人的权利,并不一定能限制或剥夺单位的权利。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交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财产保证金的方式。如果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之后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2、冻结。即由刑事司法机关依法采取限制涉嫌犯罪单位资产流转的一种强制措施。刑法对犯罪单位适用的刑罚只有罚金一种,为了保证对犯罪单位判处的罚金刑得以执行,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对犯罪嫌疑单位的资产予以冻结。

        3、查封。对某种犯罪可以实行查封。如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可以查封该单位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设备、场所等财务,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4、扣押。对单位进行的某些犯罪,可以实行扣押有关财物,以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实践中,要是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的话,此时可以要求司法人员出具相应的逮捕证,否则的话逮捕的行为就是违法的,那么可以按照规定要求作出具体的刑事赔偿。而司法机关采取逮捕措施的,也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城西办理才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连云港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连云港刑事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ygxsls/index.php?id=2997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ygxsls/index.php?id=2997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一般涉嫌聚众赌博拘留多长时间
      • 请问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连云港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连云港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