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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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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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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08-30 13:48:44来源:贵阳债务承担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wcdls)

        网友: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律师: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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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债务承担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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