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自首知识 刑事法规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

        请问价格欺诈有哪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1-07-26 11:17:24来源:贵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zmxsls)

        网友:请问价格欺诈有哪些行为

        律师:在中国《价格法》的法律中规定,经营者不能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欺诈的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与他们进行各种交易。这种使用价格效益和非法行为被称为价格欺诈,也称为欺骗性价格。

        在相关法律中,以下行为是价格欺诈:

        一是产品的价格标签、产品名称、大小分级材料、质地、单位价格和销售价格等,或服务的内容和收费的水平与真实、不一致的情况,并通过这种方式,欺骗消费者或其他运营商购买。

        二是对于同一类型的商品或服务,并在同一个地方的交易,使用两种类型的标签或产品的目录价格,以低廉的价格标签,吸引客户,但与标签清算资产的高价格进行核算。

        三是引导他人使用欺骗性或错误导向性的宣传语言、文本、图像与他们交易。

        四是在工厂标记批发价格的商品价格,但没有依据证明或不比较它们。

        五是商家在降价后商品上标明的折扣或服务,但实际折扣与标签不一致;

        六是商家销售已经处理的产品,但没有用信息和“处理”价格标记它们。

        七是当交易者通过礼品销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时,没有姓名标签的礼物作为实际数量的或将货物交付给此人实际上是假冒伪劣产品。

        八是当交易者进行购买或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带有附加价格条件时,标志无法表示或标志的附加条件目前尚不清楚。

        九是贸易商虚构原价或降价并虚假打折时,贸易商骗客户有更低的价格和欺骗他人购买消费。

        十是交易商承诺的价格收购或出售某种商品,为他人提供服务之前,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

        十一是假装收购或销售的价格高于或低于产品的其他购买价格,并诱使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十二是商品通过掺假或用不良的产品等手段,使产品的数量或质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十三是交易商交换产品,对已经在市场上调整价格的商品或服务,假称这是政府部门的价格或者这是政府部门给出的指定价格。这些行为都属于价格欺诈。一经发现,将会受到惩罚赔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zmxsls/index.php?id=29950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zmxsls/index.php?id=29950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要求国家赔偿吗?
      • 请问刑事赔偿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著名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