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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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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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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27 10:48:18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mjjkjfls)

        网友: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律师:

        1、 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签订时间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 法律后果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意向书和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签订意向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是为了合同签约主体就彼此权利义务能顺利达成一致,是为了合同的顺利签订。而合同签订往往是在意向书的内容基础上所签订的,所以意向书的内容往往会影响合同签定的内容。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意向书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并不是多么重要的一个程序,法律上也没有规定所有的合同都得先签一份意向书。但是意向书的话,可以表明双方已经达成了共同合作的意思表示,除此之外不会产生其他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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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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