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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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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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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2-03-09 09:26:15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mjjkjfls)

        网友: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否合理?

        律师: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不合理。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网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网友: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私人企业都是通过绩效工资去激发员工的工作能力的,除非当月没有任何业绩,那就只能拿到基本工资。故意写低基本岗位工资,或者合同中约定的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跟实际不一样的话,这样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法律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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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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