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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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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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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盖章后合同即行生效吗?

        发布时间:2023-02-20 19:42:58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mjjkjfls)

        一、签字盖章后合同即行生效吗?

        一般签字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有效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有些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要求合同必须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

        二、无效合同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第四,在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其实,合同生效也不是说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一定是有效的,有的合同虽然双方也签字盖章了,但合同当中的内容是违法的,或者当事人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签的合同总不可能是有效合同,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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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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