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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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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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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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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雇佣个人需要签订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2-03-25 10:18:16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mjjkjfls)

        网友:个人雇佣个人需要签订合同吗?

        律师:1、如果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劳动合同法里所说的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受法律保护。

        2、如果虽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没有招用雇工,如同人们通常所称的“夫妻店”等,这样的个体户没有雇工,全靠自己家里人提供劳动,相互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用人单位如雇佣劳动者的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如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这类劳动单位支付自身的双倍工资,按照自身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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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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