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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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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4:18:48来源:贵阳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lhls)
网友:请问结婚后女方户口应该如何迁到男方?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公民因结婚而变更户口登记的,由户主或者本人通知登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般以当地户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准。
北京市的具体规定如下:
1。实施“一地结算”(注销本市户口)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簿》、《居民身份证》;
2. 入住家庭的“户口薄”;
3.迁入人和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将同意在证书中移动。在其他省、市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来京办理非农业户口的。
按以下规定办理:申请人年龄45岁,已婚10年;2. 申请人年龄46岁,但55岁以下,婚姻关系不少于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婚姻关系不少于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或其本人因结婚、离婚、收养、索赔、分居、合并、失踪、恢复等原因造成户口变更时,由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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