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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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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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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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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以后抚养费交到几月份?

        发布时间:2023-02-21 19:36:02来源:贵阳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lhls)

        一、离婚以后抚养费交到几月份?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即便父母亲没有离婚,对父母来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有期限的,在孩子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以后,父母亲就没有任何的抚养义务了。但是,现在绝大多数18周岁的孩子基本上都还属于读书的年纪,父母不给任何抚养费的做法也有些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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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离婚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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