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6 11:19:10来源:贵阳交通肇事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tzsjfls)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2113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回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答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针对泄露公司机密的这种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在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未造成损失,公司从劳动纪律这一方面也可以辞退职工。而且根据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可能只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就能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贵阳交通肇事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jtzsjfls/index.php?id=27693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